北京百姓网 - 北京老百姓生活信息门户网站 网上百姓广场 网络百姓热线 北京
设为首页添加到收藏本站
首 页 新闻动态 健康养生 城市联盟 会员中心 商家黄页 商城购物 实用网址
全部信息 | 房产信息 | 二手市场 | 招聘求职 | 车辆信息 | 生活服务 | 同城情缘 | 商务服务 | 教育培训 | 其它信息 | 打折促销 | 家教辅导 | 电脑配件 |
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 正文
北京婚纱摄影新规10月执行
所属区域:北京 新闻类别:生活资讯 发布时间:2009/9/17 16:04:00

    北京市工商局昨天(15日)正式推出婚纱摄影服务合同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全市推行。合同文本对容易产生纠纷的“二次消费”进行了明确,要求影楼在签合同前要向消费者如实、全面告知套外收费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合同文本同时要求,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合同文本可上“北京工商”网站下载

    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全市在名称中含有“婚纱摄影”字样的商家有300多家,经营范围中含有“摄影服务”的商家多达5000余家。由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上竞争激烈,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潜规则”也逐渐在行业内流行。据了解,目前关于婚纱摄影服务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收费价格不透明、成片质量差、相册开胶、服务丢项、不退预付费用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婚纱摄影行业,减少交易纠纷,市工商局制定了《北京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消费者和影楼如需使用示范文本,可到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或各区县工商分局就近领取,也可通过“北京工商”等网站下载。

    昨天,西城工商分局还在西单婚庆大楼召开现场会,接受消费者的咨询。

    签合同前要全面告知所有可能的收费

    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影楼在签订合同前,要向消费者如实、全面地告知除套系内容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以及收费标准,套系外的收费项目,应按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认可的收费标准即时收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合同文本还为“套系外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预留了填写的空白位置,消费者可以要求影楼告知后将入册外照片、定妆液等重要产品或服务价格在表格中注明。影楼也可以预先印制收费价目表,在合同签订前由消费者过目并签字确认。此外,在合同表格的当事人签字落款位置上,还用黑体字提示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套外需收费的内容。

    市工商局同时推“填写指南”

    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婚纱摄影往往采取预约套系制,但套系内容一般只是服务的一部分,还有一些服务如定妆液、鲜花、饰品、高档服装以及超过约定入册张数的照片等,还需要另外付费,而且有时这些“二次消费”的收费甚至比套系内的收费高出不少,往往引发纠纷。

    市工商局同时还推出了“填写指南”,指导消费者进行填写,以保障其权益。

    ■链接·合同内容摘录

    1.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2.示范文本规定了3种付款方式供选择:一次性付全款,先支付定金(不超过20%),支付约定数额的预付款等。

    如选择了定金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影楼无法证明消费者退订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无权扣留预付费用。

    3.双方可约定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影楼如果按约定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擅自发表、使用导致泄露消费者隐私的,应予以赔偿。

    4.套系以外的样片及底片等,如消费者需要,影楼应按照约定价格转让,如消费者不需要,影楼应在消费者取件时当面销毁。

    5.影楼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修理、更换或重做,如果仍达不到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影楼减免相应费用。(京华时报 记者袁国礼)


最新新闻

关于我们 | 服务协议 | 免责声明 | 广告说明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Bai-X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百姓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