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普通感冒却开出最贵的消炎药,导致患者抱怨连连;急救时药物储备有限,抢救危重病例时不得不到处调药……12月起,类似的情形将有望改变,人保部11月30日发布了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此,湖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意味着老百姓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将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喊“难”喊“贵”的局面。
变化一:甲类药物全额报销
【新规】本次调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甲类药品。甲类目录的药品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进行调整。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
变化二:“急救药”可定点申报
【新规】对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对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要求各地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
变化三:医药机构用药上紧箍咒
【新规】此次文件还明确,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得叠加使用,对部分易滥用的药品在支付范围上进行了限定。将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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