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 代丽丽)职业资格证书如果遗失,可以向市职业技能检定中心申请补发。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业资格证书补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及高级技师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可于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本人证书作废声明的报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办理补证手续,并领取《补证证书领取凭单》。
对于2007年1月1日前核发证书的人员,补证时还需提供在鉴定机构报名时含本人信息的原始花名册有效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补证办理时限均为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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